吴兴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 330502/2018-00010 发文时间: 2018-01-1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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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0吨甲油胶生产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上强工业园20号浙江龙驰科技有限公司1#车间

湖州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湖州研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拟租用湖州市吴兴区埭溪上强工业园20号浙江龙驰科技有限公司1#车间闲置的生产厂房,建设年产200吨甲油胶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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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纳管至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

3、固废:废弃试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清运

4、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须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管理,关闭门窗。

2

煤改气工程项目

湖州市织里镇白龙桥

(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的生产用房,引进具有意大利将军低氮燃烧器设备,购置SZS型燃气锅炉2台,HLP-SP110鼓风机2台等国产设备,为小型燃煤锅炉企业集中供蒸汽约21t/a,产品具有超低排放的特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

湖州织里长和热电有限公司2017912~2017926日在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后林村村民委员会进行了煤改气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公告,在公告期间未收到项目附近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以信函、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的异议。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期:本项目利用原有厂区内空闲场地,主要为安装设备,因此无土建期。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化水站废水经过中和池预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排污降温池进行降温,一部分与经过降温降压后的锅炉排污水一并回用于原有项目干煤棚、出灰系统加湿、脱硫系统用水。

废气: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经意大利将军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尾气最终经15m高烟囱高空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重视绿化,充分利用植物的隔声降噪作用,采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

固废:本项目无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垃圾。且无其他废物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吴兴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35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